4月28日,常州市審計局建立五項長效工作機制,采取以審代訓的方式,組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參與國家審計工作,確保對內部審計人員以審代訓工作長期規範有效地開展,並形成閉環管理。 一是建立需求與審計項目匹配工作機制。在年度審計計劃確定後,建立內部審計人員業務提升需求與審計項目性質和力量匹配協調機制,按照確保代訓效果與項目實施同頻共振的原則,挑選有利于提升內部審計人員業務能力的國家審計項目,供內部審計人員自願選擇,2020年市審計局推出16個國家審計項目供內部審計人員挑選報名並得到了積極響應。 二是建立人員合理配置工作機制。即爲自願選擇留有空間、合理配置征求本人意見的工作機制。在自願申報階段,市審計局下發通知明確,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可不同計劃實施時間階段,選擇的1-2項國家審計項目和代訓時間爲10天、15天、30天、30天以上4種,根據自身工作實際搭配選擇;如遇報名紮堆,市審計局征求本人意見進行調整,合理安排。這一舉措吸引了更多內部審計人員積極申請以審代訓。 三是建立以學爲主工作機制。爲確保代訓效果,市審計局將內部審計人員進入審計現場時間交由審計組確定後,再按照一人一書面通知的方式,通知所在單位,告知其起止日期;同時要求審計組組長要明確“帶教老師”,克服“打短工”思想,確保“以審代訓”取得實效。 四是建立風險防範工作機制。針對國家審計項目的特殊性和以審代訓內部審計人員的多樣性,市審計局爲參加以審代訓人員制定了保密和廉政承諾書,明確了四項保密和三項廉政承諾要求,爲防範審計風險築起了一道屏障。 五是建立信息反饋工作機制。就是對“訓”與“學”建立信息反饋的工作機制。要實現對內部審計人員以審代訓常態化發展,必須讓教者歡迎、學者滿意和送學單位支持。爲此市審計局分別爲審計組和內部審計人員制作了“內部審計人員參加“以審代訓”工作情況鑒定意見書”和“以審代訓內部審計人員參審工作情況問卷表”,並以此爲參考,向派出單位反饋內部審計人員參加國家審計項目期間的工作情況。 |